经过多年积蓄,2018年总算实现了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在一个环境相对安静的地方,购置了改善房,经过折腾,总算搬进新居,趁着高兴劲,思考着如何把大坪的居住房出租出去,一来还可以增加收益,起码不亏物管费,空着也是空着。同时认为住房出租不会太麻烦,毕竟大坪交通方便。愿望总是美好的,不免给人带来期盼;
但现实总是这么爱开玩笑,真正当了“被人羡慕的”包租婆,才知道,忧愁才真正开始。
房屋要出租,业主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找出租中介,介绍联系。
中介非常热情,立即上门拍照,要求签订专属的委托协定,并保证尽力推荐,也提出了合理的预期参考价格房屋托管,同时热心地提出,把房屋的钥匙交给他,一来方便他带客户看房,二来减少业主来回跑路。我想房屋托管,也好,一切委托给他们,承诺了该给的中介费就等着收房租,想着就美好。
可一等三五个月过去了,出租仍然没有音讯,心里不免着急。就想多找几家中介,让他们多打广告。可问题也来了,其他中介联系看房怎么办?开始时第一家中介让我本人去拿钥匙,后折腾了几次,本人又要上班,就偷懒让其他中介人员去拿钥匙。
但过了不久,我去出租房,就发现客厅明显被人用铅笔画了几条线。当时,我这个气呀,立即给委托保管钥匙的中介打电话,但结果是我自找气受,因为他说自己没有专属找他们,其他中介也拿钥匙看房,他们怎么能保证房屋安全呢? 我吃亏后,眼见房屋空置几个月,好像总看见钱白白流失,心里那个慌啊!
这个时候,一种叫房屋托管的中介找上门来,听他们宣传,把房屋托管给他们,但说明不是出租,谈好我心理的出租价位,每年只收11个月的租金,另一个月租金算中介的劳务费。他们解释,他们也需要赚钱,要允许他们在房内适当隔段改造,以方便他们找客源,加大出租率。房租三月一付,提前给租金,但不给押金。在第一次收租金时,他们先收佣金(即支付二月房租),水电费由中介负责支付。从合同上看,似乎也算合理,找中介也需要中介费,同时,只要托管公司能按时提前支付房租,对自己也许没有什么损失。虽然我也曾听到过一些对托管公司的微词,认为他们不交押金,的确不踏实,托管公司负责人看我比较犹豫,主动提出,他拿出他自己的住房权证,和他的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做保证。 总之,在他信誓旦旦的保证下,和我犹犹豫豫中,合同签下了,并且他当时就通过微信打了两个月的房租给我,我当即把钥匙交给了他。我又仿佛看到了美好的日子,但又总觉得那么不真实。 过了半年,时间到了2019年夏天,接楼下业主电话,说空调漏水,我抽时间赶去才发现,出租房被隔成了多个小间,过道很黑,白天也必须开灯,承租者都是些年轻人,相互不认识,公共部分(厨房、厕所、阳台)那个脏啊,但是我看着合同又无可奈何,只能找托管公司,让他们注意维护清洁。
刚到2019年底,第三次房租还没收到,物管打电话说物管费欠了九个月,同时欠了水、电、气费若干,电力部门贴出通知准备断电,我去一查,吓了一跳,物管、水电气费,欠了两千多元,超过一个月房租。我再次打电话沟通,托管公司表示,没问题,这几天办事人员有点变动,马上就补交。总算过了一年周期,在收第二租期的第一次房租时,托管公司提出,原来他们是按季支付,现在他们公司要求按月支付;也就是说第二租期年的第一个月不付租金,以后每月按月支付。这明显与当初合同不符,我提出若改变支付方式,可以协商;但需要交纳一个月押金;他们又提出,受疫情影响,要求我减免一个月房租。因我知道,我的房屋因交通方便,就在轻轨附近,出租率一直不错,疫情也没有影响他的房屋出租,鉴于想维持合作,只好答应了。托管公司在扣除了一个月房租后,因疫情又减免一个月房租,一个季度才收到一个月房租。当又到第二个季度该收房租时,托管公司又提出只愿支付一个月房租,并不愿修改合同,也不支付押金,否则就退租。我当时那个气啊,渐渐地感觉到了传言中的托管套路,知道自己可能中招了,这些都是他们一步一步精心设计好的,先让你一步一步掉入陷阱。我坚决拒绝后,就约他们办理退房,办理水电气补交手续,我连续在出租屋等了他们三天,他说他很忙,并安慰说,叔叔你放心吧,你把相关数据核对好了,就让公司把钱打给你。
当时我准备找到承租者,但一直未见到面。但剩我不在出租房时,托管公司把承租者的东西搬走了,同时把房门的钥匙,放在了出租房门口的消防栓上。因为在出租期未满时,我当时若贸然地把房屋钥匙换了,自己又觉得过意不去,但他们这样一搬走,维权成本就增大了。当时我就下决心,绝不放过这种恶意的欺诈行为,为了自己权益,也为了净化社会环境,我决然走上了维权之路。
首先,我到了大坪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官说这种情况他们看见太多了,若当时承租者未搬走时报警,他们会出警;但现在也只能调解,同时当着我的面给托管公司打电话,但一直打不通。看来托管公司是有备而来。我又到了消协,他们回答我,我们这种出租与承租是一种合同纠纷,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关系,只能找法院。我提出这种明显的套路,是否有欺诈行为?消协答复:对方是否有欺诈行为,也只能等法院最终判决来定性。我又到了中介的主管单位,九龙坡区建委法制科,才知目前类似情况已经成为社会问题。法制科建议我先把拖欠的水电费垫上,以免产生更多滞纳金。最终我接受建议,为了不扩大损失,去各个部门支付了欠缴的费用和滞纳金,留存了各种催缴凭证,在咨询了法律相关人士的基础上,向渝中区法院提出了诉状,走上了艰辛的维权之路。 真没想到,原来理想美好的包租生活,却成了漫长的维权日子。 不过还好,有关法律人士说,我还有基本的维权意识,收集保存了对方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房屋产权证,以及对方违约被催缴的证据。但愿法律不会饶恕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