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7

5.0.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本规范表5.0.1、表5.0.4-1~表5.0.4-5规定值的1.3倍确定,且喷头布置应按本规范第7.1.13条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5.0.13 商场等公共建筑通透性,由于内装修的需要,往往装设网格状、条栅状等不挡烟的通透性吊顶,此类吊顶会严重阻碍喷头的洒水分布性能和动作性能,进而影响系统的控、灭火性能。因此本条提出应适当增大系统的喷水强度,并且喷头的布置仍应遵循一定的要求。

7.1.13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当通透面积占吊顶总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通透性吊顶开口部位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m,且开口部位的厚度不应大于开口的最小宽度;

2 喷头间距及溅水盘与吊顶上表面的距离应符合7.1.13的规定。

通透性围挡_通透性肺水肿_通透性

条文说明通透性吊顶的形式、规格、种类多种多样,其设置在给建筑空间带来美观的同时,也会消弱喷头的动作性能、布水性能和灭火性能。本条从镂空率和开口形式等方面规定可不同类型吊顶下喷头的布置要求。

对于诸如垂片、挂板等纵向布置形成的格栅吊顶,本条要求其纵深厚度不应超过吊顶内镂空开口的最小宽度,以便即使通透率满足要求,吊顶自身的厚度也会改变喷头的洒水分布形式及水滴的冲击性能(图17)。

通透性围挡_通透性肺水肿_通透性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图集》

通透性肺水肿_通透性_通透性围挡

通透性肺水肿_通透性围挡_通透性

通透性肺水肿_通透性围挡_通透性

三《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相关规范、标准技术难点问题解答(新建建筑部分)》

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7第7.1.13条,通透性吊顶当通透面积占吊顶面积的比例大于70%时,喷头应设置在吊顶上方,如通透面积占吊顶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时,是否要上下喷?如吊顶内没有可燃物时,喷头是否仅设置在吊顶下即可?

答:如通透性吊顶面积占吊顶面积的比例不大于70%,应在吊顶的上、下设置喷头,即使吊顶内没有可燃物,也需在吊顶上设置喷头。

四 总结

通透面积>70%,喷头设在吊顶上方;

通透面积≤70%,喷头设在吊顶上方和下方;

喷水强度取1.3倍(如净空高度>8m,喷水强度应根据试验确定)。

PS:关于是否要设挡水板通透性,存在争论。最好与当地主管部门提前做好沟通,避免返工;或者本着做了就比不做强的原则,干脆做上。

通透性围挡_通透性肺水肿_通透性

通透性肺水肿_通透性围挡_通透性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