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81项医学检验结果、300项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实行互认……日前,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实施方案,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能认尽认”。

不少患者有这样的体验:在一家医院做了检查后,换一家医院就诊,还要重新检查。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医疗资源,而且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还增加了时间成本。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既可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也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增强群众获得感。

为什么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会出现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检验质量不一致。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水平差异较大。为了减少因误诊、漏诊引发的医疗纠纷,一些大医院只认自家的“片子”和“单子”,而不信任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因此,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前提是检查检验的规范化、标准化。

在实际工作中,不同医院要着力解决检查检验项目编码、标准、质控水平不一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当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并提出各级质控组织应当定期规范开展质量评价工作,推动本地区医疗机构提升检查检验质量。在此基础上,已有多地医院进一步明确了检查检验互认的项目清单,为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夯实了基础。

5月10日,患者在泰康同济(武汉)医院进行核磁共振检查。长江日报 图

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还要解决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数据不互通、不共享的问题。这就需要加快打破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建成和完善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省级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8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一致性检验,20个省份超过80%的三级医院已接入省级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实现省内共享调阅,保障了检查检验结果的时效性。不断提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让信息流通代替群众跑腿,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打通“医检互认”梗阻,还需要更多配套政策支持,形成改革合力。要对纳入互认名单的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一致性检验,以此督促相关机构严格执行检验标准,确保互认结果的标准性、完整性、一致性。在实际落实中,还需要建立互认规范和定责机制,厘清各方面的法律责任,让“医检互认”在实施时有依据有保障,让好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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